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鹰潭市公布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5年6月,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焊接动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将违法线索移交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54项裁量阶次A有关规定,鹰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9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