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5319   


鹰潭市应急管理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切实提高检查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要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事故隐患到期整改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管控能力不足、近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段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联合,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纳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科室为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综合协调科(含政法调统)共计3个科室,在编在岗并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2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5年全年365天,其中104个公休日,13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3=248个。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12=2976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完成应急管理厅或者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全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跨部门综合监管等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439个。

3.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1178个。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97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439个)-非执法工作日(1178个)=359个。

在推行科室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下,按检查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需2名行政执法人员,平均占用3个工作日(含复查等所需工作日)计算,2025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约为60家。

四、监督检查对象

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列入市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60家(见附件)其中,重点生产经营单位32家,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70家,分行业领域按照40%的比例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选监管对象,最终确定28家。

(一)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对纳入市局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的中央驻赣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的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市属企业总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实际选取部分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纳入市局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别为: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工贸企业15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室牵头实施,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

(二)一般监督检查安排。对纳入市局直接监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的中央驻赣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的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市属企业总部,以及省级监督检查计划外的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等的监督检查。2025年,纳入市局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别为:非煤矿山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7家、工贸企业35家、安全培训机构3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室牵头实施,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并同步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安全费用提取、安责险投保等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生产证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违法生产等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运行情况;

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3.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4.预案制修定、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二)非煤矿山企业监督检查事项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重大灾害治理情况、基本图纸及与实际符合情况、开采及作业管理情况、各工作系统设置及运行情况、尾矿库设置及管理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事项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装配及投用情况,以及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投用情况等。

(四)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1.1级工房监管情况等。

(五)工贸企业监督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有限空间、登高、动火、煤气等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情况等。

(六)安全培训单位监督检查事项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及培训全过程录音录像和培训保障情况等。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责任链条。各业务科室、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年度重点任务,科学调配执法力量与工作时序,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高效落地。开展监督检查时须全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生成、执法程序数字化管理、执法质量在线化监督的完整闭环。

(二)聚焦风险防控,实施靶向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逢查必考,对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做到逢查必检。突出执法闭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有关执法文书,采取处理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

(三)优化执法机制,提升监管质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要求,完善跨部门联合、科室间协作、省市县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实施监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检查标准、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说理式执法,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推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纪律约束,提升作风效能。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严禁要求,守住廉洁底线,坚决杜绝监管执法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将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既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查清查透,也要督导检查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1.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2.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

 


1

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序号

   

责任科室

检查时间

备注

危化企业(含烟花爆竹)

1

鹰潭市余江区烟花爆竹总经销部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2

余江区

2

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贵溪市

3

江西智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贵溪市

4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4

贵溪市

5

江西新宇源塑业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余江区

6

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6

贵溪市

7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7

月湖区

8

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8

贵溪市

9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8

贵溪市

10

贵溪百顺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9

贵溪市

11

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9

贵溪市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销售分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0

月湖区

13

贵溪市日用杂品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2

贵溪市

14

鹰潭市龙虎山兴达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2

龙虎山景区

矿山企业

1

江西江铜银珠山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贵溪市、在建

2

贵溪鲍家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贵溪市、地下矿

3

江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贵溪市、地下矿

规模以上工贸八大行业企业

1

江西君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贵溪市、铝加工深井铸造

2

江西繁荣金属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余江区、金属冶炼(事故企业)

3

江西中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余江区

粉尘涉爆企业

4

贵溪华晋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贵溪市

金属冶炼

5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贵溪市

金属冶炼

6

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高新区

有限空间企业

7

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高新区

有限空间企业

8

江西凯顺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7

贵溪市

金属冶炼

9

贵溪冶炼厂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贵溪市

金属冶炼

10

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高新区

金属冶炼

11

江西江铜华东电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高新区

金属冶炼

12

江西广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高新区

金属冶炼

13

江铜宏源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贵溪市

金属冶炼

14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贵溪市

金属冶炼

15

江西贵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2

贵溪市

有限空间企业

备注: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32家,实施全覆盖检查。


2

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

 

序号

   

责任科室

检查时间

备注

危化企业

1

贵溪市泗塘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贵溪市

2

余江县黄庄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余江区

3

余江县锦江镇中伟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余江区

4

贵溪市白田荣华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3

贵溪市

5

余江县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4

余江区

6

鹰潭市译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4

月湖区

7

贵溪市塘湾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4

贵溪市

8

余江县众成农产品服务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余江区

9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贵溪市

10

贵溪市塔桥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贵溪市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月湖新城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月湖

12

贵溪市冷水意发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5

贵溪市

13

江西宝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6

贵溪市

14

江西良安能源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6

余江区

15

江西力田维康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7

贵溪市

16

江西鹰江医药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7

高新区

17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龙虎山加油站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7

龙虎山景区

18

江西鲁星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8

余江区

19

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8

贵溪市

20

鹰潭市齐晖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9

余江区

21

贵溪市恒盛实业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9

贵溪市

22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9

高新区

23

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0

余江区

24

贵溪市三友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0

贵溪市

25

贵溪市城南氧气乙炔经营部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0

贵溪市

26

江西吉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1

贵溪市

27

鹰潭市荣新贸易有限公司

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科

11

高新区

矿山企业

1

鹰潭市永春石英砂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余江区、露天矿、生产

2

江西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月湖区、省属地勘单位

3

江西省地质局核地质大队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月湖区、省属地勘单位

4

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贵溪市、露天矿、在产

5

江西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月湖区、省属地勘单位

规模以上工贸八大行业企业

1

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月湖区、中央企业、轻工

2

红旗集团江西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贵溪市

有色

3

三花股份(江西)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3

贵溪市

有色

4

江西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贵溪市

机械

5

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高新区

机械

6

贵溪市众安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4

贵溪市

有色

7

江西丹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高新区

轻工

8

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余江区

有色

9

中辰电缆(江西)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5

高新区

机械

10

江西翼邦生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高新区

轻工

11

贵溪新电陶瓷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贵溪市

建材

12

华尔达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余江区

机械

13

鹰潭沪江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6

高新区

有色

14

鹰潭耀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7

高新区

机械

15

鹰潭美运鞋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7

高新区

轻工

16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7

余江

轻工

17

贵溪广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7

贵溪市

有色

18

江西康琪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贵溪市

轻工

19

江西华清眼镜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余江区

轻工

20

市烟草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月湖区、省属企业、烟草

21

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8

高新区

轻工

22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高新区

有色

23

江西云泰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贵溪市

有色

24

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贵溪市

机械

25

江西欧菲炬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9

高新区

机械

26

江西梦娜袜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高新区

轻工

27

康硕(江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贵溪市

机械

28

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0

高新区

机械

29

江西省鸽鸽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高新区

轻工

3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高新区

有色

3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高新区

机械

32

江西安晟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1

余江

轻工

33

鹰潭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2

高新区

机械

34

鹰潭市城投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2

月湖区

建材

35

江西征途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12 

余江区

轻工

安全培训机构

1

鹰潭市飞鹰职业培训学校

综合协调科

贵溪市

2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综合协调科

月湖区

3

鹰潭市天久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综合协调科

信江新区

备注: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共70家,分别按照各行业领域40%比例采取双随机抽查确定28家。


鹰潭市应急管理2025年度防灾救灾

监督检查计划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履行防灾救灾领域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防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要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防灾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全市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聚焦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防震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等领域,加强跨部门联合、内部协同、上下级联动,履行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对有关单位的责任落实、灾害防治、灾害应对、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物资装备、预案制修订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防灾救灾领域违法行为。

三、监督检查人员和对象

防灾救灾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形式开展,严格按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所规定的职权履职,其他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或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进行的各类督导、调研、指导等不纳入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职责有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救灾减灾科、防震减灾灾中心。

(一)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贵溪市、余江区等地森林经营管理单位。

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四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火灾防治管理科牵头,可单独或会同市林业局及有关单位相关科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界牌信江大桥、芗溪大桥新建工程。

监督检查内容: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方式:防汛抗旱科会同市水利局及有关单位相关科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地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花桥水库

监督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对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地震应急准备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防震减灾备灾中心单独或会同有关单位相关科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

1.对上半年已下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上半年);

2.对下半年已下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下半年)。

监督检查内容: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情况以及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下拨及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资金发放数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范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救灾减灾科单独或会同办公室(财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行防灾救灾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高质量完成。要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执法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发挥市级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监督检查前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处理,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说清阐明相关依据,指导有关单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增强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水平。

(四)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严禁要求,坚决杜绝监管执法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集中整治与监督检查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注重从有关单位的问题,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鹰潭市应急管理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切实发挥执法监督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通过执法监督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涉企检查规范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常态化,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监督职责、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做到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大力纠治监管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尽职履责,切实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效。

二、监督重点

根据我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执法监督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执法责任及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及行政执法十严禁工作要求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落实《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情况,重点监督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法制审核作用发挥等情况。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落实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要求,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量录入并全过程运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履行计划报批和备案等情况。

(四)执法行为及文书制作情况。按照法定职责权限,聚焦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有针对性执法检查,并落实整改闭环、指导服务情况;规范使用、制作新版执法文书情况。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情况。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原则情况,重点监督规范实施国家和我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等情况。

(六)“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系统情况,重点对应录未录、选择性录入、大量线下补录等情况开展监督。

(七)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装备,健全完善执法装备台账、装备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八)执法队伍建设及培训教育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度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情况。推动《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地,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的聘用(聘任)、使用、培训和考核等情况。

(九)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执法监督有关要求,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内设机构对本级监管业务内设机构和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等情况。

(十)其他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具体方式

执法监督工作由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牵头并统筹,通过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牵头、各监管业务科室配合,外聘律师专业支撑”“综合监督与条线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有效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主要方式如下:

(一)开展线上监督。依托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对市局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执法检查次数、问题隐患数、重大隐患数、行政处罚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并通过定期分析、按需通报、不定期提示等方式督促落实。

(二)强化线下监督。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组织对贵溪市、余江区对照监督重点开展线下执法监督。

(三)开展案卷评查。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年度内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市局各监管业务科室、部门配合案卷评查工作。

(四)加强普法宣传。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组织全市案例评估活动,至少公布6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组织市局相关业务科室、部门开展普法宣讲和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汇聚监督合力。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负责市本级执法监督计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等综合性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对本级业务股室及下级乡镇(街道)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各监管科室在实施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工作时,如发现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未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等问题,要当场予以纠正并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

(二)优化监督机制。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要会同各有关科室,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推进执法监督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三)严抓问题整改。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科室、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以及文书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规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定期对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按需通报,层层压实责任。

(四)守牢纪律底线。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同执法监督工作同部署、同安排,重大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及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单位或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具体安排


附件

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具体安排

序号

工作事项

时间

备注

对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2

1

赴贵溪市局进行监督指导

三季度


2

赴余江区局进行监督指导

三季度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5319日印发

文章链接:【文字解读】《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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