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同州铜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必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必填)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













( 鹰 )应急罚〔2025〕0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2025年11月3日,贵溪市应急管理局对贵溪市同州铜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除尘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37项裁量阶次A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罚款0.50
2025.12.12099.12.31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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